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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8-09-08 15:17:14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10月)。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的提示缴纳报考费。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学籍认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持《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byxx”栏填写预选导师姓名或导师团队。

  四、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确定(一般为12月)。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四)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19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体检: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进行

  3.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专业笔试及面试; ③心理素质测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专业主干课程加试。

  五、录取

  1.每个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由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

  3.体检、加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上(网址:http://yjs.hbu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0.6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1万元/人/年(20%)、0.6万元/人/年(30%)、0.3万元/人/年(50%)。

  (4)学校另设有单项奖、三助等奖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管理办法》。

  (5)推免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同时享受优质生源奖(1万元/人/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对全脱产学习、无固定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非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政策按照学校制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执行,请参照学校最新文件。

  2. 非脱产学习研究生:对学习特别优异,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获得重要赛事奖项的学生,根据学校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七、其他事项

  1.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网址:http://yjs.hbut.edu.cn/),也可与各招生单位联系。

  3.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4.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阅读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例相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办公地址:行政楼B座101室 联系电话: 027-59752000

  单位网址: http://yjs.hbut.edu.cn/ 单位代码: 10500

  2.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 单位名称 电话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27-59750413 00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27-59750434
003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027-59750455 004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027-59750467
005 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027-59750504 006 计算机学院 027-59331738
007 艺术设计学院 027-59750515 008 工业设计学院 027-59750652
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7-59750561 0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7-59750574
011 外国语学院 027-59750581 012 理学院 027-59750597
013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027-59750965 014 机电研究设计院 027-87886541
015 天然药物生物制造科学中心 027-5975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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