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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11-14 16:57:3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 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 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 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 5600 名左右,录取时将视生源 状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 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 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 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 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 3 年,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2 年至 3 年。复旦大学现有四个校区:邯郸校区(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新江湾校区(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2005 号)、枫林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130 号、131 号)、张江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825 号、826 号)。如有新增办学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 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18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有效成绩单)并经报考 院系审核后,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 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 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者所修读的本科课程应为法学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 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

  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5.如无特别规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各专业学位招生方向 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对相关专业提出的 报考要求。

  (四)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单独考试硕士生、港澳台地区和 外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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