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制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型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中035101法律(非法学)基本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为2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术型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中035101法律(非法学)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其他专业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届时将在渤海大学招生网公布。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奖助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渤海大学学生奖学金、渤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对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理、工、管理类学科一志愿或调剂考生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其他学科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30%的,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一志愿录取考生专业排名前30%—60%的,享受金额为每年学费标准的一半。
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一等学生奖学金比例占所在专业1/5,享受金额为每年学费标准的一半;二等比例占所在专业1/5,享受金额为2000元/年;三等比例占所在专业1/5,享受金额为1000元/年。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毕业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被录取的,享受学生奖学金金额与每年学费标准相同,并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5000元; “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被录取的,一次性享受优秀奖学金3000元。以上与其它奖励可以兼得。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和收费政策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软件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物流工程、旅游管理、凝聚态物理;其它专业在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注 :(1)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
(3)如教育部当年招生有新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16-3400137 传真:0416-3400619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E- mail: zhw1980@163.com
联系人: 张老师 学校代码: 10167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