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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17 年金融硕士招生简章(港澳台)
时间:2017-03-28 09:51:0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金融硕士项目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为适应和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而重点打造的硕士项目。 作为北京大学的品牌专业之一, 该项目从 2002 年开始招生,历经十五年不断开拓创新,获得蓬勃发展。强大的师资力量、科学的课程设置、引人瞩目的就业前景、开放的生源构成是该项目的特色。

  该项目在为期 2 年全日制的学习中,教授学生现代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前沿理论与计量分析方法,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能力,挖掘学生的创新潜力,使之能够出色完成金融领域的各项工作。一直以来,在坚持小规模招生的精品化道路上,本项目在课程设置、培养环节等方面不断大胆创新,推行先修课程、模块课程、实践课程和国际课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化、职业化的综合素养。

  2012 年,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项目首次参评英国《金融时报》( FinancialTimes)全球金融学硕士项目排名,便位列全球第八。 2012-2016 年,连续五年蝉联亚洲首位。就业成功率指标排名全球第一,平均薪酬、目标达成率、课程价值等指标位于全球前列,获得了国际商学教育的高度认可。

  一、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者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港澳地区申请者,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 台湾地区申请者,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申请人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身体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位和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即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成功上传照片和相关材料后,需自行打印出登记表,由申请者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它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3.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1 号楼,本科研究生办公室 招生与市场部 收,电话: 010-62747014/7015,邮政编码: 100871。

  4.申请材料须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前寄(送)达;

  5.申请材料包括:

  1)《 北京大学 2017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 外语水平证明;

  6) 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

  家的推荐信;

  7) 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 1000 字左右,用中文撰写);

  8) 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三、申请费用

  根据国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港澳台学生申请硕士须在网上支付申请费。

  请申请者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申请费用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具体操作办法见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支付系统只接受人民币,不接受其他币种,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四、 审核、复试及录取

  1、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初审

  本院金融硕士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专家小组审议

  通过本院项目办公室初审后,学院将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合格者将通知复试。

  3、复试

  ( 1)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 2)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

  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录取通知书于 2017 年 6 月下旬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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