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2.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负责具体落实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3.各学院按招生专业按复试考生人数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成绩要求
1.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标准。
2.除会计专硕外,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后按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3.会计专硕的复试分数线为200分,单科分数线需要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会计专硕单科分数线的要求。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含24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5分(含2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0分(含4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按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47分(含147分),外语不低于30分(含30分)复试。
5.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经本人提出申请,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在考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按照要求,对考生身份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提供的个人材料有:
1.有效身份证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让定的时间为准;
4.同等学历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录取规定年限的毕业证书原件;
5.经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凡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2日前到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登记(联系电话:0431-85716566),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四)复试比例
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五)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学科面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考试,统一面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的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专业课考试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命题、考务及评卷工作。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笔试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口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3-4分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
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基本素质占20分:考查考生政治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奖惩情况。
外语水平占20分: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主要从语言准确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30分: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了解本科期间的学习、工作及奖励等情况。
综合能力占30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5.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跨学科参加复试的考生是否加试专业课,参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各专业加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的加试时间、地点及加试试题等考务工作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6.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