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二级页面顶部广告图
首页 > 复试信息 > 正文
重庆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时间:2018-07-06 07:41:2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为了做好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重庆市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渝教考发〔2017〕131号))和《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结构

  (一)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秘书:xxx

  (二)由领导小组遴选5名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面试小组,配备秘书1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均不参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由领导小组遴选具有命题经验、责任心强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复试命题和阅卷工作。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历加试科目的命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命题,难度适中,保证质量。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均不参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录取监督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全程接受学院党总支纪律监察人员的监督,所有环节工作安排和开展同时接受学校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的指导和监督。

  (五)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学院将与研究生院共同对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音频视频资料将上交研招办,在纪委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进入本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分数线),即统计学(207000)应达到330分,统计学(071400)为达到280分。

  (一)招生指标

  本院招生指标由学校依据“2018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专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学校有权根据全校各专业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在校内各专业间适当调剂招生指标。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若有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参加我院招生复试并获得录取资格,学校不另拨招生指标。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学校资格审查由研招办(023-62769448)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地点为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1012。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3)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复试时间、地点

  集中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4月1日,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复试的具体时间节点与地点在资格审查完毕后由研究生院书面告知。

  在必要的情况下,学院将组织零星分散复试。零星分散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确定,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相关考生。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参加2018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复试名单原则上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确定。复试人数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达到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要求由学校另文通知)。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凡初试上线者,原则上都安排参加复试(包含校内调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校外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统考科目考分等原则确定参加复试。

  (5)破格复试考生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经济类院校库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