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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8-07-06 07:39:4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为了做好学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保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重庆市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渝教考发〔2017〕131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

  (一)学校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学校2018级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保密、评卷等工作,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其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三)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复试录取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组长应由学术造诣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职称及其以上的老师担任,成员需由具有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另设秘书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遴选产生后,各培养单位要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学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该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2018年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学校采取集中复试与分散复试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复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录音录像按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零星分散复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自用录音录像设备完成复试工作,没条件的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借用录音录像设备完成该项工作。复试结束后需将该资料上交研招办,在纪委人员监督下封存至少一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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