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二级页面顶部广告图
首页 > 复试信息 > 正文
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时间:2018-07-04 16:30:09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做好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基本原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时间与地点安排

  1、2018年3月23日-3月27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上调剂,发复试通知。

  2、2018年3月30日—4月4日,体检、外语复试、专业课复试、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体检地点在呈贡雨花校区校医院进行,外语及专业课复试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安排,提前公告和通知。

  3、2018年4月1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并公示。

  4、2018年6月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5、2018年9月,新生入学报到。

  6、2018年研究生复试统一安排在呈贡雨花校区进行。

  三、关于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硕联考。

  2、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以及我校各培养单位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5、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教育学类只招收全国统考(科目代码311)的调剂考生,历史学类只招收全国统考(科目代码313)的调剂考生。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注: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2)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6、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7、除外国语学院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专业以外,我校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8、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审计(025700)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11、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可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调剂特别要求”,或各培养单位网站。

  (二)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我校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需要以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调剂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调剂要求,并成立由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以后,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的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毕业院校和专业、报考院校和专业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拟调剂考生人选,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四、关于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前,各招生单位须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在复试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情况以及工作业绩。须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含“小语种”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招生单位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7、招生单位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经济类院校库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