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二级页面顶部广告图
首页 > 复试信息 > 正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18-07-02 08:30:3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以及山东省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透明政策、规范程序、严格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同时成立督查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2.各院(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3.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复试细则,明确责任和要求。

  三、落实信息公开

  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学校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

  2.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开辟复试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

  3.各院(部)按照本指导意见、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各单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提前公布。

  4.各院(部)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严格复试管理

  (一)招生计划分配

  1.学校以院(部)为单位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院(部)向各专业分配计划时应参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并结合上线生源情况统筹考虑,分类汇总下达限额。

  2.上线人数少于拟招生人数的可以适当调整计划,但专业学位计划不得向学术型调整。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达时单列。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在符合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院(部)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自行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初试成绩要求。

  2.上线生源充裕的专业要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复试考核内容

  1.加强综合素质考核,以专业知识为基础,重点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综合素质,充分体现复试在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中的导向作用。

  2.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重点关注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严肃查处违纪作弊行为,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纪律

  1.各院(部)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使其 掌握上级研究生招生政策要求和纪律、本单位工作方案、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应全程回避。

  2.加强复试录取的巡视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由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学历学籍信息以教育部权威机构的认证为准,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五、积极稳妥做好调剂工作

  1.调剂除需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工作要求外,还应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详见附件2)及院(部)有关规定执行。

  2.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调剂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繁杂,院(部)要及时将调剂信息与研招办沟通。

  3.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须注明“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等内容。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录取一律无效。

  4.加强对考生的关心和帮助,积极引导未能复试或录取的一志愿上线考生校内或校际调剂。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之前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有关规定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3日

经济类院校库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