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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2018年硕士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时间:2018-07-09 09:53:56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统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028-87092117高老师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

  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学院差额比例总体不低于120%。

  2.招生计划数

  统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本次复试招生计划数如下:

专业名称 实际招生计划数
(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统计学(01-03方向)(020208) 17
统计学(04-05方向)(020208) 18
数量经济学(020209) 35(含1个专项计划)
经济大数据分析(0202J8) 15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15
应用统计(025200) 71
 

  注:由于推免生等因素,个别专业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复试结果进行微调。

  3.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报到时,学院按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2)考生复试资格以我校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名单为准。推免生、夏令营考生不参加本次复试。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3名专业课教师(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面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和1名记录人员。

  (4)复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考生分组情况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予以公布。面试分组采取随机和“双盲”形式。

  4.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和经济大数据分析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

  (2)应用统计硕士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

  5.调剂政策

  统计学院所有专业均不授受二志愿调剂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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