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二级页面顶部广告图
首页 > 院系简介 > 正文
黑龙江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时间:2017-04-07 17:18:09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金融硕士的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主要培养具有坚实金融学理论基础和较高应用技能的专业人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现代计量分析手段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既了解国际金融业的前沿发展,又能密切联系中国的实践,具备比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可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的工作。院系网址:http://jingguan.usth.net.cn/index.asp

  二、金融硕士的就业前景

  《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将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保持在5%左右。近年来,银行业一枝独秀的高利润让其他饱受高成本压力的企业艳羡不已,“金融从业人员”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高薪,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金融业收入近年来在各行业中一直独占鳌头。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硕士的就业前景非常光明。就业方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和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二)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三)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四)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五)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六)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

  (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八)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

  (九)国家公务员序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十)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

  三、金融硕士的报考条件

  报考金融硕士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金融硕士的培养特色

  (一)金融硕士课程设置充分反映金融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二)金融硕士培养过程突出金融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三)金融硕士专任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四)学位论文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包括金融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五)积极推进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与金融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五、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黑龙江科技大学统一授予。

  按照国家学位办《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我校正式获批金融硕士授予权,可于2015年开始招生。

  欢迎报考我校金融硕士!

  咨询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房 红 (手机:15004605006,办公电话:0451-88036819);

  李淑艳 (手机:13936136187,办公电话:0451-88036815)。

    经济学院前身经济贸易系,始建于1987年,2004年更名为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学院分立,由原来经济管理学院分为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秉承“经国济民、安邦兴业”的宗旨,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持。

  经济学院现建有三个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学系、经济学系。建有四个研究所:区域经济与安全经济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所、东北亚生态经济研究所、金融研究所。拥有一支以龙江学者、教学名师和省科顾委专家为核心的优秀教师队伍。目前有教职工44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4人,涵盖龙江学者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人、校青年才俊4人,具有国外学习研修经历的9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0人。拥有区域经济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国际贸易》省级精品课,并参与我校博士项目“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的博士研究生培养。

  近四年科研和教研成果:省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自然基金项目若干项;省级教研项目立项11项,论文收录CSSCI 41篇;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佳作奖3项,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三等奖1项;完成专著2部,教材10部。

经济类院校库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