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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简介
时间:2017-04-26 11:41:09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税务硕士简介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是2010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设的19个硕士专业学位之一,它主要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院系网址:http://czsw.huel.edu.cn

  税务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

  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税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税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与税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税务硕士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的财政金融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深入发展、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伴随学科专业的格局调整,2009年5月在财政金融学院基础上分设析置财政税务系和金融学院,2012年5月财政税务系更名为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设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专业,具有财政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财政学专业是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税收学专业是河南省最早的税务类本科专业。财政税务学院从1984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至今已有28届毕业生,3000多名财政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从这里走出校门,在财政、税务、金融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到社会普遍赞誉。

  财政税务学院拥有一支力量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学团队中有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河南省优秀青年教师,50%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还聘请了一批政府财税部门、税务中介机构的实务专家作为校外导师。

  财政税务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以总结财政学办学历史为出发点,以发展方向、发展特色、队伍建设和风气培育为重点,正确处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落实“学术兴校”的精神,确立了以学术为主导的办学理念,重视开展科学研究。近几年,学院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级科研项目18项。

  财政税务学院本着“格物致知,习行致用”的院训,在人才培养上提出了“教育、熏陶、培养、训练”八字方针,注重学生学习、创新、实践、交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训练。学院依托“财税名家讲坛”、“博雅讲坛”和“财税大讲堂”等平台加强学风建设,积极培育大学文化,努力营造学术氛围,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财政税务学院团委连续五年被评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团委,财政学类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据麦可思公司发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显示,财政税务学院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竞争力指数近两年分列第五和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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