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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08 09:16:2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根据《2018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经济学院有关研究生复试的安排公布如下,请各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安排以及相应的程序要求完成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地点

  见《2018年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二、复试资格及调剂要求

  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各学科在不低于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确定复试基本要求,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选取依据。经济学院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少数民族骨干生与普通考生分类招录,单独排名。学院研究生调剂不接受经济类联考考生。

  考生拟调入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学院只接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在专业学位各领域进行调剂。

  三、复试基本要求及程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可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笔试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须在配有监控探头的教室进行,并进行全程录像,面试资料应妥存备查。

  注意事项: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所有接触复试试题及答案的人员(包括命题人员和管理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做好保密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主监考老师负责笔试考场纪律和相关工作。

  (二)面试

  1.考生持个人陈述表(提前在网上下载个人陈述表,按照表中各项要求准备陈述材料)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等候面试。面试过程一般为:学生个人陈述、用中文回答专业面试题、用英文回答专业面试题,面试小组根据学生陈述情况提问,学生回答面试小组成员提问等。

  2.各组的面试顺序将提前张贴在面试地点的大门处,请考生把握好考试顺序。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能随意走动,需到规定的地点待考,考试结束请在考场后座等待,直到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3.进入面试时考生首先进行个人陈述,陈述完毕后将表交与面试小组,面试小组进行下一步考察。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材料妥善备查,面试结束后半小时内向学院报送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得平均值,所有材料按要求签字交学院存档。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应提前关闭手机,并按面试小组要求存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考试结果由学院统一通知,各学科及相关老师不得提前对外宣布或告知考试成绩和结果。

  注意事项:面试组组长负责面试考场纪律及相关工作,面试组成员务必关闭手机,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

  四、研究生复试内容及成绩权重

  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及听力、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考察。按照《北京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计分办法,2018年复试项目的各项成绩均按百分计,复试成绩共计100分,复试总成绩等于各项成绩乘以权重。其中专业课笔试卷面成绩100分,占复试成绩60%;专业面试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占30分),占复试总成绩40%。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时,面试组老师通过提问,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实践、工作表现等情况;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考核评定等级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最终成绩为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分第一志愿和调剂生两类分别进行成绩排序,各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调剂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同一批次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最终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少数名族骨干生与普通考生分开,根据招生指标单独录取。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最终成绩与录取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六、监督和举报电话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8985928,010-68984624,010-68984687;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7)。

  七、录取

  考生的录取以最终成绩为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分第一志愿和调剂生两类分别进行成绩排序,各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调剂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同一批次调剂生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最终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少数名族骨干生与普通考生分开,根据招生指标单独录取。

  经济学院

  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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